• 認識智慧財產權 回上一頁
單元選單:

高譚市可以申請商標註冊嗎?

作者:章忠信

107.07.29.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ch7943wa@ms12.hinet.net

美商DC COMIC公司為了「蝙蝠俠」的「GOTHAM」(高譚市),跨海來台提出異議,要求撤銷台籍紐約律師王良甫以「Gotham」向智慧財產局取得之商標註冊,智慧財產局不同意,但智慧財產法院認為「蝙蝠俠」電影等在我國頗具知名度,同意「GOTHAM」已屬著名商標,王良甫註冊並非善意,DC COMIC要求撤銷註冊有理由,判智財局敗訴,須重作處分。

本案的幾個重點如下:

1.著作名稱、其中之主角、重要道具、動物或其他標的等,可以申請商標註冊,取得專用權,使用於行銷周邊商品,避免他人冒用。

2.智財局辯稱,電影或小說雖具有知名度,但並非就已屬著名商標,而「GOTHAM CITY」僅是電影或漫畫情節的城市名稱,也難認已屬商標使用。問題是,「GOTHAM」(高譚市)已在美日等多國註冊商標,顯然已有做為商標使用之意圖與事實。

3.已經廣泛使用之著名商標,雖然沒有再本地註冊商標,但任何人也不可以搶註。商標法禁止搶註沒有註冊的著名商標,不是在保護未註冊的商標,而基於避免相關消費者混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工商企業正常發展。
回到最上方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