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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法與企業經營手冊-----創作人與發行人實務指南

作者:章忠信
MULTIMEDIA LAW and BUSINESS HANDBOOK----

A Practical Guide for Developers and Publishers

譯者:

章忠信

劉文彬

原作者:

J. Dianne Brinson

Mark F. Radcliffe

商業周刊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ISBN 957-667-573-1

2000年4月1日初版

售價 450元

譯者序

多媒體產業是一個新興產業,隨著數位化網路科技的普遍運用,所有文化、娛樂、教育及資訊傳播的活動,都可以透過多媒體產品來進行,其未來的發展必不可限量。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工作多年,深切體會智慧財產權對於多媒體產業之重要性,這正是我們向各位推薦這本書的主要原因。

本書的作者J. Dianne Brinson是美國聖荷西州立大學的網路法律教授,Mark F. Radcliffe則是美國加州專攻智慧財產權法的名律師,在兩位專家理論與實務的巧妙配合下,本書在不太多的理論方面,提綱挈領地點出多媒體產業與使用者必須知道的基礎概念,其大多數的篇幅都是以非常淺顯的文句,詳列實例,介紹經營多媒體產業所須注意的相關法律議題,並一再澄清許多一般人所常有的誤解。

雖然,本書是以美國相關法制為重點,但從國際智慧財產權法制之發展觀之,基本的法理原則,在各國間其實差異不大,國內法制亦有相似之規範。無論如何,在包括多媒體的智慧財產權產業中,「智慧有價」與「使用者付費」是不變的真理,使用前打一聲招呼是最保險的作法。

為使大家易於瞭解相關疑義,我們已盡可能以我國法制的用詞進行迻譯,如果對於原文有興趣,也不妨上網參考本書原出版公司Ladera Press在其網站上所刊載的部分原文內容(http://www.laderapress.com/laderapress/mlbh.html),如果對於其中所述及的議題,仍想進一步瞭解我國法制的相關規定,或有任何疑義與意見,也歡迎參考章忠信的[著作權筆記](http://www.copyrightnote.org),並提出問題,以共同研討。

本書關於著作權方面之討論,主要由章忠信翻譯,其餘均由劉文彬所負責,在離開昔日一起研究基礎法學的母校----東吳法律系後的十餘年,仍有相互學習與勉勵之機會,實在是值得欣喜與珍惜,願彼此的努力,能使大家對於智慧財產權與多媒體產業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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