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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園的二手書市場

作者:章忠信
93.09.21.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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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了,二手書市場又熱絡起來。成大圖書館今年首次舉辦二手書義賣活動,教職員生所捐一千餘冊,包括教科書在內,八、九成新的書籍,由捐贈者自訂價格,以一折或更少的價格賣出,一、二天內就被搶購一空,所得全數捐給照顧清寒植物人的「創世基金會台南分會」。

大學教科書的二手書是一個很重要的市場,在保護著作權法方面有其正面意義。大學教科書是很貴的,一本數百元,一學期好幾科下來,至少要四、五千元,是一筆不小的負擔。過去校園周邊影印店,大量盜版原文書謀利,自然是有其背景。近年來,政府強力取締盜版影印,每學期開學不久,就會有對於校園周邊影印店的取締活動。

盜版教科書是不應該的,但若能有合法的管道,方便學生利用著作,也是要盡可能建立。建立二手書市場市是一個重要作法,著作權專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教育部,在貫徹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計畫中,對於遏止校園非法影印教科書之項目下,將「加強大專院校之教育宣導,輔導建立教科書之二手市場或流通管道,鼓勵學生合法使用教科書」,列為具體執行作法。

著作權法第五十九條之一規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這是國際著作權法制長久確立之「權利耗盡原則」,其目的在平衡著作權人之散布權與原版所有人之物權,以達物盡其用及降低盜版之效果。所以二手書的販售是合法的,買新書的學長,會小心使用教科書,日後轉賣價格可以較高,學弟妹們能夠以較新版書價格低的費用買到教科書,還有學長所作的重點與筆記,不再使用盜版,遏止了校園周邊影印店不法行為,是一項很值得推動與鼓勵的作法。

國內的圖書出版業或原文書代理商,對於建立二手書市場市充滿矛盾,他們期望遏止盜版,卻又擔心二手書市場會影響新版書的銷售量。他們曾經表示,對於政府「推動大專院校教職員生使用合法教科書之努力至表感佩」,卻又呼籲政府部門「以中立之立場平衡對待消費者與出版商之權益,由市場機制供需雙方自由選擇採用二手書或新書,以免阻滯創新知識之產生與流通」。

關於大專院校教科書之二手書市場,在國外已運作多年,多透過校園書房(Campus bookstores)、學生自治團體、校園周邊書局或校園網路為之,於我國則尚待推廣。政府部門推動這項工作之重點,應是以中立的立場教育宣導二手書市場觀念之建立,以杜絕盜版,而基於市場供需原則,其實是無法強迫學生選購二手書,也就不致發生阻礙創新知識之產生與流通的問題,甚至於若是出版業者認為有其商機存在,肥水不落外人田,說不定也可以積極參與二手書市場的經營。

教科書利用的合法化,二手書不是惟一作法。校園裡常發生一門課同時使用好幾本書的不同章節,而不是一本書從頭教到尾。老師教學有這樣的實際需要,若每本書都要買,可苦了買書的同學及出錢的家長。在美國校園普遍的作法,是先由教授指定數本教科書的不同章節,或雜誌的多篇文章,由校園書房印製裝訂成reading materials,販售給學生上課使用。學生所支付的費用,除了印製費外,其中還包括由校園書房依據教科書或雜誌上所註記的影印費率(約每頁美金二毛五),代為收取轉交給授權中心(copyright clearance center, 簡稱CCC)的授權使用費,CCC再依出版商及著作人之約定,作使用報酬的合理分配。如此一來,合法影印有機會,不怕買不到書,也可以避免一本書僅用到幾章而必須買好幾本書的情形。這種合法影印使用的結果是,買一本原版的書,會比整本影印的便宜,但那些僅須要使用一、二個章節的人,可以不必買整本書,會擴大個別付費影印幾個章節的機會,反而會增加著作權人的收入,對出版商、著作人與利用人大家都有好處。

正當出版業擔心二手書管道會影響新書市場的同時,在全贏與全輸的兩端,出版業界應該考慮在原版書上作類似方便授權的註記,讓有需要影印的使用人,直接自動付費影印,不必再與出版社洽談影印。至於影印成品,可以要求註明付費影印的時間與分數等記號,以供必要的查證。也許出版商又要擔心,如此不是造成盜版橫行,無法查緝?其實,盜版永遠存在,不可能消彌於無形,著作權人不能一味強力執行取締,卻吝於提供各種可能的合法管道。對於利用人而言,有了合法、方便及合理的授權管道,有人再不利用,仍要任意影印而不能證明已經付費,那就只能接受法律嚴厲的制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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