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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縣長回來了

作者:章忠信
94.04.02.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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睽違多年的「尹縣長」,終於衣錦還鄉,回到親生母親的懷抱,陳若曦想必是百感交集。

懷胎十月的骨肉,為了不得已的苦難,必須托付他養,惶惶不能確定是否受到好的照護,未來的貧賤顯貴,似乎自己也使不上力。為人生母心中的矛盾與掛念,不是外人所能體會。

作品之於作者,不亞於懷胎十月的骨肉,因為環境的苦難,離亂間拋棄了親情,再回頭不知是否猶識親娘?「尹縣長」是陳若曦早年的重要代表作品,創作時間延續數年,由遠景出版公司出版數十年後,報載陳若曦近日以十二萬元代價,買回了著作權。

本名陳秀美的陳若曦,生於民國27年,是台北人,台大外文系畢業後赴美進修,民國55年懷抱著理想,與夫婿前往中國大陸,親身經歷了文化大革命的動亂與鬥爭。民國62年離開大陸後,陳若曦以其在大陸對於文革悲劇的所見所聞所感,發表了「尹縣長」這篇小說,後來並集結她的其他創作「耿爾在北京」、「值夜」、「晶晶的生日」、「查戶口」、「任秀蘭」等等小說,以「尹縣長」為名出版發行。

「尹縣長」雖是批判、寫實的反共小說,卻因陳若曦在戒嚴時代被國民黨列入海外異議人士的「黑名單」,始終難以出版。由沈登恩、鄧維楨和王榮文在民國63年共創的遠景出版社,在沈登恩主導下,將「尹縣長」在台灣出版,短短二、三年竟印製了27刷,而陳若曦在當時也依沈登恩提出合約明載「永久出版權」,將「尹縣長」這本書的權利,永遠地交付遠景出版社。

作者與出版社的關係很微妙。沒有出版社,作品無法出版行銷,與廣大的讀者見面;沒有作者,出版社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雙方形成「生命共同體」的關係。過去的作者與出版社是搏感情式的君子協定,「一諾千金」的口頭約定勝於一切,常常也沒有書面契約,若一方真要另一方坐下來逐條推敲契約條文,就是不信任的開始,也是和協關係的結束。這樣的不確定關係,不一定會利於那一方,沒有白紙黑字,雙方事後想法歧異的時候,判斷沒有憑據,到底是授權還是賣斷?有無授權?授權範圍如何?是一版還是可以再版?僅限台灣發行還是包括中國大陸或全球?出版社可不可以轉授權?或發行電子書或網路版?作家可不可以再授權他人?就不容易釐清了。

出版社是出版發行的專家,作者通常都沒有法律概念,很容易不加思考,就依出版社的制式契約簽署。在發行成本高、發行管道狹窄的年代,有人願意為自己出書,作者已是感激涕零的事。如果碰到是小眾文化的創作,出版不易賺錢的,或是作者列在「黑名單」,發行肯定會製造麻煩的,出版社願意出版,必定有過人的勇氣與遠識,作者又怎能再討價還價?

出版事業與創作這一行,不完全是賺錢作生意,有濃厚的理想、文化、人情、品格與風範的成分在其中。不過,填保肚子畢竟也是重要的事,出版不賺錢,創作沒稿費,或稿費不相當,總是遺憾。作者若是丟了著作權,如同割捨了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教人辛酸。林海音當年無力再經營純文學出版社,花了一些力氣,將著作權一一回歸作者,傳為文壇美事。「尹縣長」的風光問世,沈登恩功不可沒,如今重回陳若曦的懷抱,也算是圓滿的結局。對於作者而言,在作出版發行的委託時,真要如同對待子女一般,仔細思考各種的條件,審慎地簽署授權或轉讓著作財產權條款,才不會抱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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