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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花博授權金計算爭議解析

作者:章忠信
108.02.02.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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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台中花博,跨越胡志強、林佳龍及盧秀燕前後三位藍綠市長,恩恩怨怨,糾纏不清,2019年更爆出授權單位國際園藝生產者協會(AIPH)發文限期市府針對免收門票新政策提出說明,同時依據合約履行原預估25億門票收入1%的一半金額,約台幣1250萬元之授權金,否則不排除終止台中花博的授權。

政治紛擾之外,民眾要弄清楚專業,才能不被藍綠所左右或迷惑。其實,花博也是有智慧財產權議題的。這涉及AIPH品牌及花博規劃展示之經營技術,所以需要授權。

依據媒體報導,雙方對於授權金之約定不是定額,而是以門票收入1%為計算依據,另外設了不得少於三萬歐元的保證最低金額。第一期授權金應於開幕後第一個月支付,閉幕後再結算第二期授權金。

這項授權金約定是公平合理的。首先,以最低金額確保授權方的最低利益。其次,再進一步依據實際門票收入分配雙方利潤,並分開幕第一個月後及閉幕後二期支付,一方面鼓勵被授權方努力推廣活動,又不至於讓授權方眼睜睜地看被授權方大獲利潤而自己一無所有。

問題的產生是台中市政府後來自行讓台中市民、全球12歲以下兒童無限次免費入園。因為合約中的授權金是依據門票收入計算,若有部分人免費參觀,就會造成花博門票收入銳減,影響授權金計算依據之門票收入。所以,AIPH發文要求市府針對免收門票新政策提出說明,是有道理的。

除非雙方合約中已有免費入園條款之約定,否則盧市府主張應以「實際門票收入」計算授權金,並無道理。因為盧市府事後單方的免費入園決定,並不在AIPH之預期,這項授權金計算短少的損失,不該讓AIPH承擔。

AIPH主張依據當年與胡市府協商的「預估門票收入」25億元計算授權金,雖然未必有道理,但除非盧市府能證明,有多少人次的台中市民、全球12歲以下兒童免費入園,換算之門票應該是多少,據此補償AIPH。否則,就只能依原預估25億門票收入1%的一半金額支付新台幣1,250萬元。

智慧財產權的授權,要達到公平合理,必須預想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精心設計見諸合約文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旦完成合約,要盡可能依據合約執行,若有新情況發生,必須雙方預為協議確定後,才好變更。單方變更影響他方利益,容易造成紛爭,對於難以回復原狀或計算前後差異的情形,更不容易妥善解決。合約條款很重要,依約執行更重要,才能避免法律爭議之產生,浪費事後補救之行政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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