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的愛恨情仇
作者:章忠信
114.08.10 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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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一段時間,有線電視都會發生斷訊的事件,這當中,牽涉到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的愛恨情仇,但觀眾的收視權益,都不在雙方考量中,只是成為談判過程中被挾持的對象,而主管機關NCC,說是要保障收視戶權益,要求雙方一定要授權播出,頻道表不能任意變動,不知不覺中,卻成為兩方傾軋的幫兇。
2025年8月,又發生中嘉與TBC的授權及頻道爭議。TBC將中嘉的頻道下架,換上其他頻道,訂戶看不到原頻道的中嘉節目。
TBC說,不下架,未經中嘉授權播出頻道節目,就會構成侵害中嘉的著作權。
中嘉說,TBC要下架,應該要先商業談判,不能說下架就下架,不顧訂戶收視權益。TBC說,中嘉要價不合理,他們付不起,只能下架。
NCC說,節目頻道表更換,沒有依法先經NCC核准,影響訂戶收視權益,TBC所屬5個系統,每個系統台各罰10萬元。但TBC說,頻道表要更換,已經申請兩年多了,是NCC拖延不准。NCC說它是考量訂戶收視習慣,希望中嘉與TBC好好協商,不要隨便更動頻道表,於是萬年頻道表就難以變更。
回頭來看這三者的關係。
此次涉及爭議的南桃園、北視、信和、吉元及群健等,就是系統業者,也就是一般人知悉的「有線電視業者」;而此次涉及爭議的Discovery、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及TVBS歡樂台等,就是頻道業者,他們的頻道中有自己拍攝的或購買來的節目,也就是著作權法中的「視聽著作」。
法律上,系統業者必須取得頻道業者的授權,才有節目給訂戶收視。
中嘉是頻道業者的代理商,代理頻道業者與系統業者談授權,而系統業者南桃園、北視、信和、吉元及群健是TBC的旗下公司。所以,就變成是中嘉與TBC談授權。
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必須合作,雙方才能賺錢,訂戶才有節目看。但到底是系統業者付錢給頻道業者,取得授權將頻道節目上架?還是頻道業者付錢給系統業者,拜託讓頻道節目上架?還是合作兩免?這是市場機制決定。
訂戶依系統業者的頻道表看節目,NCC管頻道表,頻道表變更必須申請獲准,否則會被處罰。於是,萬年頻道表就這樣形成。
中嘉說,我的頻道節目好,收視率高,TBC應該多付錢;TBC說,訂戶持續大幅減少,中嘉要得太多,他們付不起,想要下架節目,提出申請但NCC兩年多,都拖著一直沒准,他們如果繼續播,會侵害中嘉的著作權,所以就先下架。中嘉的頻道不能上架,就收不到授權金及廣告費,訂戶看不到節目就離開了,系統業者也不會有好處。
NCC說為了保障收視戶權益,雙方應該好好談授權播出,頻道不准隨便下架,頻道表也不能任意變動。長官這兩項緊箍咒,造成系統業者有恃無恐,反正頻道業者一定要給播,系統業者是應NCC要求而播的,頻道業者沒辦法告系統業者侵害著作權;頻道業者向系統業者隨便開價,系統業者似乎只能接受,因為NCC要求一定要播出頻道節目,系統業者無法向頻道業者說不要播,不付權利金了。
更麻煩的是,因為NCC不輕易同意變動頻道表,以免導致訂戶習慣的收視頻道一直變來變去。新的頻道要進入市場,就爭取不到好的頻道,而節目已經爛掉的舊頻道,卻一直霸著好頻道,不會被淘汰。
有線電視市場,已經因為網路線上收視市場的興起而被嚴重緊縮。NCC說是要保障訂戶收視權益,希望經營有效率,不要不當競爭,但其不當干預市場,反而造成阻礙競爭,最後是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授權市場無法正常運作,好節目大幅減少,新頻道進不來,訂戶收視不到好節目,轉往線上互動收視之後,消費者主導性更強,就不會再回頭有線電視,這個市場將消亡更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