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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平台播出電視連續劇刪除片頭片尾曲的真相

作者:章忠信
99.04.09.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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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家無線電視台很受歡迎的一齣本土連續劇,總計約250集,被轉放在網路平台,供觀眾付費收看。然而,平台上該劇原本的片頭及片尾曲都被刪除了,觀眾認為觀看影片當然要看完整的節目,缺少了片頭及片尾曲,喪失節目完整性,嚴重影響觀眾收視權益,乃提出抗議,甚至向消保官及著作權專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告狀。

網路平台原先的說法是,因為從事音樂授權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不願意授權,他們才將片頭及片尾曲刪除。觀眾轉向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抗議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則稱,他們依法不能拒絕任何使用者請求授權的要求,是網路平台自己為了省錢,不想取得授權的。

這件爭議與著作使用市場的現況,有很大的關聯,其中的供需與授權,極其複雜。本土連續劇要使用片頭及片尾曲,應該要取得授權,但這授權可以再區分重製權、公開播送權、公開演出權及公開傳輸權的授權。

將片頭及片尾曲結合到連續劇,涉及重製權的授權,理論上是連續劇的製作人要付費給片頭及片尾曲的著作權人,但有時候片頭及片尾曲的著作權人為了從CD、、MP3或MV的行銷、KTV的點播率或是其他管道,獲取更高的使用費,基於放長線釣大魚的經營策略,不但不會向連續劇的製作人收費,甚至還會付費給連續劇的製作人,拜託他將片頭及片尾曲結合到連續劇。

在公開播送權的授權方面,這齣本土連續劇在無線電視台播出時,片頭及片尾曲不是隨著連續劇一起授權,而是電視台每年都與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簽約,依播放功率大小或廣告收入比率,一次付清該台一年內所有音樂的使用費,所以不用針對特定連續劇的片頭及片尾曲,再洽談付費取得授權。

在公開演出權的授權方面,營業場所將電視節目在公開場合播送給營業場所的客人觀賞,例如餐飲小吃店、醫院、旅館等,這些場所的經營者,每年也都要透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付費取得節目中音樂的公開演出授權。為了有利這項授權的推動,99年2月修正的著作權法第37條還禁止其他沒有透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收費的著作權人,僅能對業者提起民事求償訴訟,不可以採取刑事訴訟,「以刑逼民」要求不合理的使用報酬。

這一次的爭議,發生在公開傳輸權的授權。網路平台要讓觀眾在平台上付費點閱本土連續劇,應先取得公開傳輸權的授權。不過,網路觀賞與電視播出或營業場所收視不一樣。電視播出連續劇一定要附上片頭及片尾曲,一方面是節目完整性及已經約定好公開播送片頭及片尾曲的條件;營業場所的收視電視連續劇,則是片頭及片尾曲隨著連續劇播出,場所經營者只能被迫接收,沒有能力刪除片頭及片尾曲。網路平台取得電視播出本土連續劇,有能力先刪除片頭及片尾曲,在放上平台。如果要維持節目完整性,網路平台業者必須再花錢取得片頭及片尾曲的公開傳輸授權,既然網路平台有能力先刪除片頭及片尾曲,觀眾看本土連續劇的重點在劇情內容,比較不在乎片頭及片尾曲,沒有片頭及片尾曲,也可縮短觀賞時間,所以網路平台業者自然就很容易傾向刪除片頭及片尾曲。

本案表面上看,是觀眾抗議網路平台刪除電視連續劇的片頭片尾曲,但其背後的真相,是令人質疑的。從現實利益觀察,網路平台業者刪除電視本土連續劇的片頭及片尾曲,有三方面的人權益獲得受損,一是觀眾收視的節目完整性;二是連續劇製作人的節目完整性及未來再洽談片頭及片尾曲授權條件時,少了後續網路管道傳輸的效益;三是片頭及片尾曲著作權人的網路利用收入。整體而言,真正經濟利益受損的,不是觀眾收視的節目完整性,而是片頭及片尾曲著作權人的網路利用收入。

看清了現實利益的減損之所在,就會對本案發展的背後真相,更引發好奇者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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