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區的文章可以自由利用嗎?
作者:章忠信
1039◎有人在討論區中提出問題,也有人作回覆,或雙方進行討論,這些內容的著作權歸誰?討論區版主、提問人、回覆者或其他網友可否將內容移作他用?提問人或回覆者是共同著作人嗎?在回覆時轉貼對方的提問或回覆,會構成侵害著作權嗎?有何更好的方法可以利用這些內容?
討論區的問題與回覆都各別受著作權法保護,其著作權分別屬於提問者與回覆者,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版主不能內容移作他用,其他網友更不能作其他利用。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提問者、回覆者或其他參與討論者在討論區內重貼問題或回覆,都可以認為是合理使用,但若全文轉貼到別的網站或作其他利用,可能已超越合理使用範圍。若提問者、回覆者或其他參與討論者只是把自己提問、回應或討論部分轉貼進自己的網頁,同時截取少部份提問者、回覆者的問題、回覆或討論內容,應該可以認為是合理使用,但應註明出處。
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但並不是所有由二人以上所共同完成之著作就可稱為共同著作,必須在主觀上著作人間要有一同創作之合意,客觀上還要各著作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才是「共同著作」。討論區的問題與回覆若不合以上情形,並不能成為「共同著作」。
利用討論區文章避免爭議的作法,是將他人的問題、回覆與討論作重新處理再轉貼。因為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規定,著作權法保護「表達」,不保護「觀念」。轉貼別人的「表達」,除了合理使用,可能會有侵害的情形,反之,若依其「表達」的「觀念」重新整理,作不同「表達」,就不會有著作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