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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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誌社與出版社已不知所終,該如何處理著作利用事宜?
作者:
章忠信
1245◎欲使用某雜誌及出版品上早期的歷史照片,可是雜誌社與出版社已不知所終,該如何處理?
超過50年的歷史照片,屬於公共財而可放心使用,找不到作者或出版社,如可以判定是五十年前事件的照片,應也無問題。如不能確定是否已發行超過五十年,則以不用為宜,因為只要仍在五十年以內,縱使出版社或雜誌社沒了,也不表示一定成為公共所有,蓋有可能出版社是用別人的照片,或是出版社已將著作財產權轉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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