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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舉辦設計競賽的著作權爭議?

作者:章忠信
1409◎廠商提供素材與資金,舉辦設計競賽,吸引學生參與,最後將競賽設計圖與模型收去,由自己的設計師進一步修改,開發成商品行銷獲利,學生可否主張著作權被侵害?又著作權法保護建築圖與模型,為何產品設計圖與模型卻不受保護呢?

這應是屬於工業設計議題,要依專利法的新式樣專利或新型專利處理。理論上,若無特別約定,廠商不會因為提供材料,就可以取得學生的權利。不過,若所有設計成品都被廠商取走,學生要證明是自己的創作,就會有困難,而廠商依學生的創作再作進一步改進,提出專利申請,學生也很難證明,比較好的作法,是雙方要約定清楚,學生可以考慮是不是就自己的設計申請專利,而廠商若有使用學生的作品,不管該作品是否取得專利,都應該支付相當對價,才是合理的。

不過,既然是廠商舉辦的設計比賽,應該在比賽辦法中都已明定參賽或得獎作品的權利義務關係,學生自己要特別注意其規定,視其條件是否合理,決定是否參加比賽。

著作權法中,僅建築著作才保護及於建築物及建築模形,至於圖形著作或美術著作,僅保護設計圖或圖案,而不及於模型及依圖為成之實體物,故工業設計無法以著作權法保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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