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應如何才能終止出版契約呢?
作者:章忠信
1417◎作者與出版社所簽訂的合約若未載明合作年限,作者應如何才能終止出版契約呢?
雖然出版契約未規定期間,但民法第518條規定:「版數未約定者,出版人僅得出一版。出版人依約得出數版或永遠出版者,如於前版之出版物賣完後,怠於新版之重製時,出版權授與人得聲請法院令出版人於一定期限內,再出新版。逾期不遵行者,喪失其出版權。」此一規定或許可以解決問題。
若書已出版,原契約內容如何是關鍵。若原約定是永久授權,就很難單方解約。若無期間約定,但有優先議約權,也是一種可能,若是一刷多少本的約定,可以在約定數量之後結束契約,若無任何約定,可嘗試發出停止授權契約之存證信函,通知停止合作關係,視其反應再決定後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