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哉問 回上一頁
單元選單:

老師可以將別人的論文上載網路鎖碼供學生下載嗎?

作者:章忠信
1493◎學校老師可不可以將一般專業書籍的部分章節或雜誌、期刊上的文章掃描作成數位檔案,以鎖碼方式放在學校或個人網站,讓選課學生自行憑密碼「登入」瀏覽、下載或列印,做為學習參研之用?

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但依該著作之種類、用途及其重製物之數量、方法,有害於著作財產權人之利益者,不在此限。此一合理使用僅限於學校內的個別課堂活動,且只得為重製行為,例如,老師在其Powepoint檔使用別人的一張圖,作為教學說明,或是影印今日報刊短文,作為課堂閱讀及討論使用。惟此一規定並不包括網路上的公開傳輸活動,關於將他人書籍部分章節或雜誌、期刊單篇文章掃描成電子檔後鎖碼,置於學校數位教學網站或老師個人網站,供學生憑密碼「登入」瀏覽、下載或列印,做為學習參研之用,一方面是屬於重製後的進一步公開傳輸的行為,不在第四十六條的合理使用範圍,一方面也因為已經構成市場替代,學生得以不必再購買書籍或雜誌,故不能主張是合理使用,而應取得授權。

目前國內也在討論,此一利用應透過成立語文著作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來處理集體利用之合法授權,或是直接與出版社或雜誌社洽談授權,出版社或雜誌社應提供單張(章)利用之授權管道,學校也應有專責單位,統一協助教師處理授權議題,避免構成侵害著作權,各別的老師應該沒有能力處理這些授權事務,但也不表示老師就可以這樣作。
回到最上方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