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哉問 回上一頁
單元選單:

學校線上課程可以使用YouTube的影片部分片段來輔助教學嗎?

作者:章忠信
2040◎疫情緊張,學校課程紛紛轉往線上,上課過程中使用網路或youtube的影片部分片段來輔助教學,並無營利性質,是否可以?上課過程若錄製存檔,方便日後複習,會有差別嗎?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至於利用情形是否在「合理範圍內」,要依第六十五條第二項判斷,即「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有無營利性質,不是判斷合理使用的絕對因素,應該說,無營利性質,比較容易構成合理使用,有營利性質,比較不容易構成合理使用。又即使是依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合理使用他人著作,還是要依第六十四條規定,以合理方式註明出處。

學校線上課程中,使用網路或youtube的影片部分片段來輔助教學,原則上有主張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合理使用的空間,其重點在於所引用的情形是否在「合理範圍內」,必須個案判斷。實體課程限於現場即時,封閉環境,下課結束,合理使用範圍會較寬,線上課程若沒有限制人數,還會錄製存檔,方便日後複習,合理使用範圍就應該要更窄。二者是不一樣的利用模式,判斷合理使用的標準當然也不同。

是不是合理使用,如果發生爭議,不是利用人或著作權人說了算,而是法院透過判決決定。如果不想發生爭議,應將使用片段壓縮到最短,甚至根本不使用,只提供鏈結,讓學習者自己事前點閱瀏覽,以利課堂討論,也是一個不錯的解方。
回到最上方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