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可否將採購的「公播版」影片,上傳圖書館內部區域網路,讓讀者於館內觀賞嗎?
作者:章忠信
2088◎圖書館可否將採購的「公播版」影片,上傳圖書館內部區域網路,讓讀者於館內觀賞嗎?
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圖書館採購的「公播版」影片是甚麼意思,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可以如何使用該「公播版」,要先弄清楚。
通常,「公播版」影片是儲存於光碟片上,讓圖書館得將該影片光碟片,借給讀者使用館內機器觀賞,如此而已,不包括可以上傳內部區域網路。因為,儲存於光碟片上的「公播版」影片,一次只能給一位讀者使用館內機器觀賞。一旦該片光碟借給讀者觀賞,其他讀者就只能等借用的讀者歸還後,才能接續借用後,使用館內機器觀賞。如果該片光碟毀損,圖書館必須再購置一片「公播版」影片,才能借給讀者使用館內機器觀賞。
如果沒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明確授權,並不能將儲存於光碟片上的「公播版」影片,上傳圖書館內部區域網路。因為,這樣做之後,不會有「公播版」授權隨該光碟片毀損而終止的效果,還能讓很多讀者同時於館內觀賞,這都超越原本讓圖書館將該影片光碟片借給讀者使用館內機器觀賞之授權範圍。如果,儲存於光碟片上的「公播版」影片,沒有可以進行以上使用的明文授權,就要推定不能這樣做,避免發生侵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