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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教育部或國科會資料庫中本校教師發表的學術論文目錄會發生著作權侵害爭議嗎?

作者:章忠信
2089◎學校圖書館可否要學校研發處從教育部或國科會建立的資料庫中取得本校教師發表的學術論文目錄?會有著作權爭議發生嗎?

教育部或國科會建立的資料庫中,必然有各校教師發表的學術論文目錄,有的甚至還有論文全文。這些資料,不會是教育部或國科會自己蒐集的,而是各校教師基於向教育部或國科會提出相關申請,或在教育部或國科會要求下,透過學校請各校教師自己依表填報,由學校彙整,或由教師個別上網填報的。

每一位教師手上,必然會有自己歷年發表學術論文的目錄及全文內容,因為各校常常會要教師提供學術研究成果目錄,或教師申請相關事項時必須呈現這些成果,例如升等或獎勵。這些資料,網路上或商業資料庫也能找得到,但非常零散,不確定是否完整精確。教育部或國科會建立的資料庫中之資料,相對精確完整。

有些學校在做「機構典藏」時,會要求教師及學生,將自己的期刊論文、學位論文之目錄或全文,上傳學校資料庫,供自己學校教師及同學自由參考,但未對外開放。這時,會發生一些著作權爭議。例如,期刊要求學術論文作者要將論文專屬授權給期刊,甚至將著作財產權讓與期刊或主辦單位,作者也同意了。但作者卻又將這些學術論文上傳「機構典藏」,讓全校師生接觸,其實已經違反前面的專屬授權或讓與著作財產權的約定,有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可能。但因為是學校「機構典藏」之機制,沒有對校外開放,期刊或期刊授權之資料庫業者,基於校內學術流通與尊重學術自由之現實考量,不至於強力主張權益,所以也沒聽過發生甚麼著作權爭議。

關於教育部或國科會的資料庫,各校都有權限進入蒐集或下載自己學校師生之論文資料,但基於行政管理之考量,教育部或國科會必然要設定帳號密碼之管制,由學校指定特定人員或窗口來使用。至於學校內部要如何分工,則是各校權責。所以,各校要如何使用這些資料,由誰進入教育部或國科會的資料庫搜尋或下載相關資料,是各校內部分工及權責,各校可以進行校內協調。即使教育部或國科會的資料庫設有使用規則,只要學校內部行政有需要,未作不當使用或對校外公開,也不致引發爭議。因為,這些資料,學校透過內部行政要求,也能夠從師生處取得,只是透過教育部或國科會的資料庫管道,不要讓師生或學校行政再浪費一次人力填報而已。

師生的學術論著目錄,只是單純的紀錄,不是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至於學術論著內容,當然是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學術論著目錄之取得,不涉及著作權議題,至於學術論著內容之徵集及使用,則應獲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至於該著作財產權人是否仍是作者,則是權利歸屬之問題,必須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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