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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很多人同時有相同的想法,或做出相同的東西,怎麼知道誰是最先提出的?

作者:章忠信
2091◎如果很多人同時有相同的想法,或做出相同的東西,怎麼知道誰是最先提出的?大家都說他是第一個提出來的人,又該怎麼處理?

這就是著作權和商標及專利不一樣的地方。

商標是要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所以,不僅不能相同,連相似也不可以;專利則必須「前無古人」,以前沒有人這樣做,才值得以專利保護。至於商標有沒有「相同或近似」,專利是不是「前無古人」,你說我說都不算,必須透過申請註冊程序,讓專責機關審查、公告,來確定能不能取得商標權或專利權。

著作權則允許「英雄所見略同」。你可以畫蘋果,我也可以畫蘋果,第一個畫蘋果圖的人,只能禁止他人未經同意使用他畫的蘋果圖,但無權禁止他人畫蘋果圖。所以說,在著作權方面,創作者有很大的空間是可以自己創作,不必非要使用別人的創作不可。至於著作權不需要登記註冊,沒有政府公報的公示機制,怎麼知道是誰最先完成的?著作權法立法時早已預見可能會有這項爭議。第13條就規定,著作人在作品上標示他是著作人,在何時何地完成,法律就推定是這樣。任何人要主張不是他在那個時間地點完成的,就必須提出證據推翻這項推定,否則,就以著作人的標示為真正。所以,強烈建議大家,完成一件作品,一定要在作品上標示自己的姓名以及何時何地完成的,以獲得法律上推定為真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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