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營運以阿拉丁與神燈、白雪公主、仙履奇緣等童話故事為主軸的主題樂園嗎?
作者:章忠信
2101◎公司想籌畫一個主題樂園,分別以阿拉丁與神燈、白雪公主、仙履奇緣等童話故事為主軸,吸引小朋友闔家光臨消費,需要取得誰的授權嗎?
著作權法第三十條規定,原則上,著作財產權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阿拉丁與神燈、白雪公主、仙履奇緣等,都是年代久遠的童話故事,任何人都能自由利用,不必取得誰的授權。不過,由於大家都能自由利用,已經有不少以這些故事為題的動畫、繪本或卡通行銷於世,他們都有自己創作的人物造型、場景,也都能就這些內容主張衍生著作的獨立著作權。其他人在使用已經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童話故事時,要注意不要使用到近代人所完成衍生著作的相關內容。簡單說,就是要根據已經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童話故事,自己去重新繪製或創作相關主人翁、場景,甚至細節,務必與其他人的衍生著作清楚區隔,不要引發侵害他人衍生著作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