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哉問 回上一頁
單元選單:

「合理使用」與「註明出處」到底是甚麼關係?

作者:章忠信
2109◎「合理使用」與「註明出處」到底是甚麼關係?沒有「註明出處」,是否會影響「合理使用」之成立?

「合理使用」的前提,必須是在客觀上使讀者知悉本件著作中有利用到其他著作,才需要進一步討論這種於本件著作中利用其他著作之情形,是否構成「合理使用」。如果是直接把其他著作使用在本件著作中,而讀者無法知悉、區隔,就毋需進一步討論這樣的利用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其次,「合理使用」固應「註明出處」,但「註明出處」並非「合理使用」之要件之一,亦即,只要著作人於著作中使讀者得以辨別哪一部分係「著作人於本件著作中之自著部分」,哪一部分係「著作人於本件著作中利用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部分」,即使未「註明出處」,仍無礙於「合理使用」之成立。故合於「合理使用」之行為而未依著作權法第64條規定「註明出處」者,僅係「違反著作權法第64條規定」,並非「侵害著作權」之行為,乃依第96條規定「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其罰則較「侵害著作權」之行為低甚多。
回到最上方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