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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或大陸完成的著作,可以在台灣主張著作權保護嗎?

作者:章忠信
2121◎在國外或大陸完成的著作,可以在台灣主張著作權保護嗎?

作品雖如著作人之子女,卻無國籍問題。著作權法採屬地主義,任何人要在台灣主張著作權,均應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定其權利義務。著作人於天涯海角完成之著作,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自著作完成時起享有著作權,得在台灣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主張著作權。若要在大陸主張著作權,則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要在美國主張著作權,則應依美國著作權法規定。外國人或大陸人民要在台灣主張著作權,基於大家都是世界貿易組織之成員,外國人在台灣的著作權保護,依據著作權法第4條規定,有著作權互惠保護原則或首次發行保護原則之適用,在台灣依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大陸人民之著作權保護,則是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8條規定,在台灣依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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