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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可以將早期典藏的學位論文紙本數位化,供讀者於館內進行數位閱讀嗎?

作者:章忠信
2127◎107年學位授予法增訂碩、博士生應向國家圖書館繳交電子檔,但先前只交紙本的學位論文,國家圖書館可否將其數位化,在館內區域網路供讀者在不同電腦上閱讀?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賦予國家圖書館文化數位典藏及館內數位閱讀之特權,使國家圖書館為促進國家文化發展之目的,對於市場未有數位形式提供之館藏,為避免原館藏滅失、損傷或污損,得以數位方式加以重製,替代原館藏提供館內閱覽。107年學位授予法增訂碩博士生應向國家圖書館繳交電子檔以前,國家圖書館典藏未禁止公開之紙本學位論文,得依上開規定數位化,並於館內公開傳輸,提供民眾閱覽,並不限於只能於一部機器上閱覽,但同一本論文於同一時間,提供讀者閱覽之數量,不能超過該本論文之館藏數量,且不得使讀者有機會利用館內閱覽之電腦或其他顯示設備進行重製或傳輸。至於碩博士生依據107年學位授予法向國家圖書館繳交之學位論文電子檔,依據該法第十六條第二項,無論碩、博士生是否禁止公開,都可以公開,但只能於館內「透過獨立設備讀取」,不得如前述以公開傳輸方式不限於一部電腦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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