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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文章介紹某篇國外的論文著作是否要經過同意?

作者:章忠信
136◎最近想寫一篇文章介紹某篇國外的論文著作,可否翻譯該篇文章之摘要全文,或是自行幫該文章另寫一篇摘要,不知是否需要經過原作者授權同意?

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之權利。但表演不適用之。」所謂「改作」,依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因此,對於他人的論文,無論是翻譯、改寫、作摘要,都是原論文著作財產權人的改作權,未經其同意或授權,將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不過,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亦即著作權法保護「表達」,而不保護「表達」所含的「方法」或「觀念」。因此,就該論文闡述的原理、原則或觀念用自己的文字「表達」,從著作權法言,並未侵害著作財產權,至於如未註明來源,是否構成學術上的剽竊,則是另一問題。此外,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第六十三條第一項並規定得就引用部分翻譯之,如果是介紹該論文之文章,在合理範圍內仍得引用及翻譯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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