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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書資料經加註標點、斷句是否「創作」?

作者:章忠信
968◎古文書資料經加註標點、斷句是否即形同「創作」,進行數位化即無侵權問題?
古文書資料經加註標點、斷句,須有智慧投入,不見得人人相同,故可以成為「衍生著作」或「編輯著作」,若仍在著作人終身加五十年之保護期間,並不得自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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