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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不可不知的十件事

作者:章忠信
103.04.06.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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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出了一堆「懶人包」,被人說太懶了。服貿,其實沒有那麼複雜,只要你知道以下十件事,這一個「聰明包」對你絕對有幫助。

一、甚麼是服貿?

服貿是台灣政府與中國大陸政府間,相互承諾開放及保障對方服務業到自己境內經營的協議。

二、簽了服貿會發生甚麼事?

服貿不是法律,只是政府對政府的承諾,並沒有自動履行效果。政府簽了服貿,就要照承諾的協議落實,有些是政府自己透過行政權的執行就能落實,有些則要制定或修改法律才有辦法。

三、服貿為甚麼要送立法院?

服貿是政府對外的重要承諾,代表全民的立法院要監督政府的承諾是否妥適。

四、服貿可不可以逐條審查?

服貿可以逐條審查,但不能逐條表決。因為服貿不是法律,只是政府對政府間相互的承諾,這承諾的形成,是因為你讓那一點,所以我讓這一點,如果嗣後你讓的那一點要改變,則先前我讓這一點當然也要修改,這就要重新談。如果每次談完都還要再修改,那就永遠沒完沒了。

五、立法院對服貿該怎麼處理?

立法院代表全民對於政府進行監督,關於服貿,立法院只有同意或不同意,沒有修改權。

立法院同意,則政府就繼續依協議行政執行或提案制定或修改法律;立法院不同意,則政府不得執行協議,如果對方政府願意,可以重啟談判,如果對方政府不同意重啟談判,則一切歸零,當作沒有協議,但它的效果是政府以後要再與任何政府談協議,各方政府會懷疑協議未來落實之可能,而對所有協議心存保留,不利新協議之洽談。

六、在野黨為何杯葛服貿審議程序?

立法院是代表全民監督政府,監督方式是比人頭而不是比拳頭。在野黨杯葛服貿審議程序九個月,不願比人頭,是因為知道人頭比不過執政黨。但比人頭是民主政治基本原則,如果不比人頭,還可以比甚麼?人頭比不過,就耗著不比,是少數挾持多數,將違反民主法制政治原則。

七、反對服貿者如何合法正當抵制執政黨多數?

執政黨雖於立法院屬於多數,但反對服貿者有很多方式達到反對服貿之通過或落實。

首先,反對者必須能具體指出服貿內容之不當,說服自己選區執政黨立委並給予壓力。執政黨立委雖是政黨提名,卻是選區人民選舉,當選票壓力大於黨意,黨意絕對無法貫徹。

其次,縱使執政黨多數強力通過服貿後,未來的行政落實或是法律制定、修正提案,反對服貿者在立法院照樣可以在質詢案、預算案及法律案,逐案批判服貿之不合理,不同意行政執行、預算或法律案,讓政府的協議承諾跳票,達到反對效果。

最後、執政黨不會永遠執政,如果時間到了,重新選舉時能繼續獲得支持,反對者的反對就只能繼續反對,卻無法撼動多數民意;如果執政黨不能繼續獲得支持而變成在野黨時,新的執政黨換了位子就該思考要不要換腦袋,免得下回又被換了位子。如果政府重要政策不是這樣的程序決定,我們就不必自稱是民主法治國家。

八、民眾該如何看服貿?

民眾看服貿時,應先將馬英九、國民黨及中國大陸拿開,看看我們是如何處理與新加坡、紐西蘭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我們要不要與外界簽屬相關協議?該如何審查FTA?

服貿與新加坡、紐西蘭的FTA應該只有一個差異,那就是中國大陸的因素。立法院沒有因為馬英九或國民黨而杯葛與新加坡、紐西蘭的FTA,或是要求逐條審查。所以,千萬不要因為反對馬英九或國民黨而杯葛服貿。同時,也別因為反中國大陸而反服貿,因為,如果服貿對台灣有利,大可不必因中而反。

九、服貿對台灣是利還是弊?

服貿於中國大陸,是要鉤住台灣的魚餌,對台灣這隻魚而言,這魚餌到底是是利還是弊,全看魚兒的表現。

魚餌有鉤有餌,當其他人都在等著看魚兒如何面對魚餌時,魚兒只能面對,沒得逃避。對魚兒而言,既是魚餌,就有利有弊,吃餌脫鉤者利,吃餌吞鉤者弊,如此而已。

簡單說,既是有取有捨的協議,服貿本身當然是利弊互見,但服貿對台灣的真實意義在於透過與中國大陸建立合作關係,以去除其他國家忌憚中國大陸而不與台灣簽屬雙邊或多邊協議之障礙,這是政府只能做,不必明說,而民眾應知之理。或者應該這麼說,服貿該簽,但台灣的市場應分散世界各地,不能集中於中國大陸。

十、政府該如何處理服貿?

政府過去是將服貿等同於與新加坡、紐西蘭的FTA處理,認為與新加坡、紐西蘭的FTA,努力雙方協商就可以達成,服貿當然也可比照辦理,殊不知有了中國大陸這因素,一切都不一樣。

其實,不管是與其他國家的FTA,還是對中國大陸的各種協議,政府為了順利落實對外協議,在與其他政府洽談協議前,都要先與相關產業及立法委員充分溝通,獲得支持,免得辛苦對外簽署協議之後,卻被立法院反對而陷入困境。至於在野黨反對或杯葛有無道理,則是透過國會議事透明及民眾參與監督就能知曉,下回也用選票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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