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令解釋自動上網公開的好處
作者:章忠信
114.05.20.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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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常常打電話問主管機關一些法令上的問題,獲得一些回應。其實,口說無憑,公務員不一定弄清楚民眾的問題,就很容易不精確地回應;也有時候資淺公務員不知道機關自己過去曾做過甚麼函釋,很多時候,一時的口頭回應是錯的,必須正式函釋,引述法令依據,經過層層審核,白紙黑字對外發布,才能做準。
當年在公部門服務,還沒有「開放政府」觀念的年代(民國87年),我就很努力推動函釋上網公開的工作。
對公務員而言,「給別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民眾有問題,上主管機關法令解釋資料庫搜尋,如果自己能找到解答,就不會有「一堆人都來問同一個問題」的情況發生,公務員也可減省自己的行政負擔,不必一直口頭或辦公文回答已經做過的函釋。
如果是未曾做過的函釋,民眾來問,肯定就是個問題,未來還會有其他民眾來問。於是,做一個函釋回應民眾的函詢,同時將該函釋收錄於資料庫公開,新舊同仁自己辦理業務也能參考,正向循環,不但有利日常業務執行,也可以減省自己很多一一回應民眾洽詢的行政負擔。
我現在都定期瀏覽著作權專責機關的著作權法函釋檢索資料庫,掌握專責機關的法令解釋新動態,有時候幫忙抓錯,有時候作為宣導正確法令觀念小作的參考,偶爾也對專責機關的法令解釋提出一些批評觀點,供各方參考。自己反而是當年推動函釋上網公開的最大受益者,非始料所及。
著作權法函釋檢索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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