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頒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條例」
作者:章忠信
(章忠信 8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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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四月間新頒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條例」,以保護高等學校智慧財產權,發揮大學的智力優勢,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該項條例所適用之對象包括政府興辦之高等學校及高等學校所屬之教學研究機構與企業事業單位。對於私人興辦之高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則可參照適用該條例。
「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條例」所規定之智慧財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技術祕密、著作權及鄰接權、高等學校之校徽及各種服務標章、依照中共國家法律、法規或契約規定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之其他知識產權。
「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條例」內容計七章,對高等學校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之任務與職責、智慧財產權之歸屬、管理機構、報酬與獎助及有關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等作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