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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相機與營業秘密之保護

作者:章忠信
92.10.20.完成 93.03.10最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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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手機相機(camera phones)的普及化,企業必須開始針對工作場所攜帶手機相機作清楚的政策宣示與執行。
目前的手機相機技術已進步到可以拍攝、傳送及接收數位彩色照片,雖然在相容性與清析度仍有待改進,但其輕巧性與方便性,卻可以突破傳統相機的限制,對個人隱私權與企業的營業秘密造成極大威脅。
除了健身房與游泳持開始禁止在更衣室或全區使用手機相機外,企業也開始著手工作場所手機相機使用政策之擬訂與宣示,並作落實之執行。亞洲地區國家,如日本、新加坡及中國大陸,已開始禁止於學校及政府機關使用手機相機,沙烏地阿拉伯甚至禁止具有相機功能的手機上市行銷。
除了手機相機,工作場所中原有的通訊設備,如電話、傳真與電子郵件,都是容易作為洩漏企業營業秘密的工具,但為了要盡可能保護企業營業秘密,任何可能的洩秘管道都應防範。如同過去很多企業禁止相機出現在工作場所一般,一旦手機具有相機功能,企業當然可以禁止這類手機被帶進工作場所。也許企業不應干涉個人使用的設備,但如果個人使用的設備會對企業經營造成風險,企業應有權採取必要限制。目前必須要處理的是,企業對於禁止手機相機進入工作場所的政策必須很清楚地向員工或進入工作場所的外部人員作宣示,並確實執行,對違規者也要有必要的處理。
嚴格執行手機相機進入工作場所,會不會增加公司安全檢查的人力成本?有沒有必要特別針對手機相機作管制?都是管理者必須思考的議題。科技是不斷發展的,問題可能不在科技,而在於使用者。讓員工或訪客清楚地瞭解如何於公司內部正確使用科技產品,也許是確保企業機密不致外洩的主要對策。
保護企業營業秘密不是僅在保護企業利益,相對地也在保護員工權益,因為祇有企業利益獲得保障,員工的工作機會、薪資與紅利才能一併獲得保障。在禁止手機相機進入工作場所的政策清楚,有效執行的情形下,才可以避免掉很多爭議,並有效地遏止及預防企業營業秘密非法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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