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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廠藥的真正優勢在營業秘密與商標

作者:章忠信
96.05.20.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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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質疑,已逾專利權保護期間的原廠藥,為何還能享有市場或價格優勢?其實,這問題的關鍵在於原廠藥對於各種智慧財產權的有效運用技巧,值得國內藥廠與研發機構的省思。

理論上,原廠藥的專利期間已經屆滿,國內藥廠可以依據原廠藥當時申請專利權所公開的配方,生產各種藥效相同的學名藥,以較便宜的價格提供國人,進而取代原廠藥市場。事實上則不然,原廠藥市場依然屹立不搖,價格仍然高出學名藥數倍,民眾或健保局還是要支付高昂的藥費。真正的原因,在於原廠依舊掌握了製藥的營業秘密,而其藥品透過特定商標的行銷,完全不因專利權期間屆滿而受影響。

一般民眾或健保局可以主張,專利期間屆滿的原廠藥,不該繼續享有高價的優勢,但開藥的醫師與長期服藥的病人,不管是迷信品牌還是心理因素,卻很清楚地感受到,學名藥的效果就是和原廠藥不同,在生命與健康無價的考量下,還是傾向繼續接受「高貴」而知名的原廠藥,不輕易更換便宜而沒沒無名的學名藥。

營業秘密的優勢在於,只要保持技術的秘密,就永遠受到法律的保護,商標權的利害在於,只要不斷地行使,每隔十年都可以聲請展延,繼續行使,這些都不必像專利權,要公開技術,還要受到一定保護期間的限制。原廠藥的成分雖然公開,但不知道製藥過程中的技術,自然沒辦法生產出同樣的藥效的學名藥。用藥的人依商標選擇原廠藥,學名藥在實質藥效上已技遜一籌,品牌當然也不可能超越原廠藥,在市場上能與原廠藥競爭的,絕對是鳳毛麟角。

若能體認到原廠藥的優勢不僅是專利,還包括營業秘密與商標,國內藥廠在長期經營的策略上,應該是要加緊研發自己的原廠藥,建立行銷品牌,至於學名藥的生產,只能當作是既有設備充分利用的副業,反而不該是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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