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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程序與營業秘密保護

作者:章忠信
103.01.13.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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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九點進辦公室,九點半老闆召見:「謝謝你這幾年對公司的貢獻,基於公司發展考量並顧及您的利益,我們決定立即停止與您的雇傭合約,請您於十點前完成交接,離開辦公室。您的相關權益,本公司會完全依法保障,人事、財務及法務部門核算您應得之所得後,會於十日內寄發支票給您。謝謝您長期對於本公司的奉獻。」

然後一個彪型保全人員給你一個A4紙箱,讓你把家庭照片、可愛布娃娃等裝飾品裝箱帶走。不必打開電腦、不必整理任何文件,只須交出網路使用密碼,因為辦公室裡一切有形、無形的東西,都是公司的資產,員工上班期間應該不會有太多私人物品在辦公室才對。

以上純屬電影裡的場景,可是我們的離職交接,常要花一個星期或一個月,「可以做很多事」,包括下載、轉寄、影印參考資料及刪除檔案或更激烈之破壞。

兩種不同處理方式,哪一種比較妥當,如果考慮的事保障公司營業秘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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