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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或戲劇情節相近算是侵害著作權嗎?

作者:章忠信
104.07.10.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ch7943wa@ms12.hinet.net

兩部小說或戲劇情節相近,有沒有抄襲,必須個案認定,相關的爭執,最後則是由法院判定,任何人無從預先評估。

不過,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亦即著作權法保護「表達」,而不保護「表達」所含的「方法」或「觀念」。在討論兩部小說或戲劇情節相近,有沒有構成抄襲時,必須考量是「表達」相近,還是「觀念」相仿。小說或戲劇的情節相近,未必就是侵害著作權,有時候僅是「觀念」相近而已,不管後者的作者是否確實有接觸到前者的內容,都不必然構成侵害著作權。很多時候更要考量「觀念」相同之下,創作「表達」相近之可能。

夜黑風高的夜晚,武林盟主家來了一批黑衣人,發生了滅門血案。小主人在忠僕的保護下,摔下萬丈深淵,生死未卜。所幸高人救回瀕死的小主人,授以絕世武功,再加上一個貌美的小師妹生死相隨。小主人歷經千辛萬苦,最後終於完成緝凶復仇之志,從此與小師妹過著幸福的日子。

這是典型武俠小說的鋪陳,情節相近的武俠小說之間,要說是誰抄襲了誰?至於「西城故事」是不是抄襲了「羅密歐與茱麗葉」?誰也說不準。

創作者在小說基本架構模式之外,添加獨特的要素,除了可以讓自己的著作更顯示其創作性,也更容易使得有意之抄襲者落入「表達」之利用,進而明確其著作權侵害事實。

當然,即使不能構成著作權之侵害,創作沒有新意,總是似曾相識,對創作者本身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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