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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是否有著作權?
  • eric
  • 2017-11-20 14:39:11
  • 118.160.6.97
我發現我的email 被對方公開
信件內容為討論雙方吵架內容
他拿去公布,但是把可識別名稱部分遮掉
可是推理一下看得出誰,他故意的
請問email 可否主張著作權? 
另外這種情況可否主張他妨害名譽 與妨害秘密
RE:email 是否有著作權?
  • 章忠信
  • 2017-11-21 08:49:58
  • 163.14.35.75
書信內容可以是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轉貼書信內容,如果是基於評論或研究目的之必要範圍,可以主張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之合理使用。至於是否構成妨害名譽或妨害秘密,也要依具體情況定之。上述情形是否有侵權或違法,發生爭議時,都要依具體個案事實情形,由法院認定。
RE:email 是否有著作權?
  • eric
  • 2017-11-21 14:06:25
  • 223.140.28.126
可是老師,著作權法第52條是寫說,可以公開評論”已發表”的著作
如果我的書信沒有被發表,是不是就沒有被公開評論的可能?如果照法條解釋好像是這樣
RE:email 是否有著作權?
  • 章忠信
  • 2017-11-22 00:10:05
  • 111.243.91.68
若著作權法第52條無法適用於未發表的著作,或許可尋求第六十五條第二項之其他合理使用。
RE:email 是否有著作權?
  • eric
  • 2017-11-22 01:16:47
  • 118.160.6.97
COOL 法條之博大精深,難怪攻防往往很刺激,所以老師的意思是可能可直接推翻email著作權的方法來達到不違反著作權的目的是嗎?也就不用管能否合理使用了

不曉得老師有沒有知道那些著名email著作權成案/不成案的範例或者判例,因為我發現書信的著作權似乎很少人討論,又或者可以去哪裡查詢,相信相關主題探討起來應該對於其他網友應該也蠻有趣的。
RE:email 是否有著作權?
  • 章忠信
  • 2017-11-22 21:17:27
  • 111.243.91.68
email的內容應該是可以享有著作權的,利用他人email的內容是否合理使用,則要視使用目的與範圍而定。

書信的著作權討論,可以在司法院網站或是網路搜尋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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