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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使用到購物平台logo
  • ANDY
  • 2020-06-10 09:07:05
  • 114.46.231.34
老師、各位好..
我之前想做點代購購物台商品的小生意,
不小心誤用了東x的logo,
我是看到因為別的賣家有使用,所以就跟著用了,
也沒賣出什麼商品,就被蝦x官方下架禁止了。
前幾天接到保二的電話,請我去做筆錄,
去做筆錄當下告知我違反著作權法&商標法,
那位警官說我只能等開庭了..這個蠻嚴重的,
不過因為我不知道,而且是初犯,
應該不會太判太重。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如果談和解大概要多少錢呢?可以開庭前去談嗎?
哀..我經濟狀況也不好,對方又是很大間的公司...
麻煩幫幫我謝謝
RE:網拍使用到購物平台logo
  • 章忠信
  • 2020-06-11 10:50:51
  • 163.14.33.50
網拍使用到他人logo,要先確認是不是作為商標之使用,也就是是不是拿別人的商標,賣自己的商品,假裝是某品牌的商品。如果只是說某平台也有在賣,則使用他人商標只是一種指示性使用,不是商標之使用,依據商標法第36條第1款,不在商標權效力所及。
如果是構成侵害商標權,不會因為別的賣家有使用,自己就能使用。
如果是侵害著作權或商標權,只能和解,和解金額只能繼續談,可參考以下說明。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9&aid=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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