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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些物件能否作為 拍攝販售商品照 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 城崎
  • 2020-07-28 16:39:55
  • 192.192.47.197
老師您好,在此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將親自購買或免費取得的

紙本明信片( 明信片內容 : 動植物照片、物件照片、卡通圖案、插畫、國內外風景或地標照、古老的藝術作品照、印有當代藝術作品的卡片 )、

紙本地標、美術館介紹手冊( 內容有圖文 )、

紙本國內外書籍( 內容有圖文 ),
請問將上述這些物件作為拍攝販售商品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拍攝 不會特別特寫於這些作為裝飾與背景的物件上、拍攝不會展示書中完整文字內容 ),是否會有觸法的疑慮存在呢?

特別是 卡通圖案明信片 與 在美術館免費取得印有當代藝術作品的卡片 這些物件令我感到特別好奇。
還麻煩老師撥冗解惑,感謝您!
RE:請問這些物件能否作為 拍攝販售商品照 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 章忠信
  • 2020-07-28 21:19:51
  • 223.136.83.178
買到著作權商品,只取得著作權商品之物的所有權,並沒有買到著作利用之授權。將取得所有權的明信片等商品上之圖或照片翻拍,涉及著作利用議題,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RE:請問這些物件能否作為 拍攝販售商品照 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 城崎
  • 2020-07-28 21:50:26
  • 114.35.75.87
了解!感謝老師撥冗解答,再請教老師。
如將上述這些物件作為拍攝販售商品的裝飾與背景使用,但拍攝不會特別強調與特寫於這些作為裝飾與背景的物件上、如是將書籍作為背景拍攝,不會展現書中完整文字內容,這樣是否是可行的呢?
謝謝老師。
RE:請問這些物件能否作為 拍攝販售商品照 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 城崎
  • 2020-07-28 22:03:15
  • 114.35.75.87
老師,不好意思!可能是我沒表達清楚。
我的意思不是要翻拍那些物件作為商品販售喔,而是能否將上述的物件作為商品照的拍攝道具呢?
謝謝老師!
RE:請問這些物件能否作為 拍攝販售商品照 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 章忠信
  • 2020-07-28 22:12:53
  • 223.136.83.178
將買來的著作權商品,當作攝影之背景,涉及著作利用議題,除有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簡單說,有利用他人著作,原則上就是應取得授權,除非能再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之間,找到合理使用之法律依據。
RE:請問這些物件能否作為 拍攝販售商品照 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 城崎
  • 2020-07-28 22:55:33
  • 114.35.75.87
老師您好,已詳閱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想請問老師第65條的部分。
裝飾與背景物件與商品的關聯性不高,僅是想增添商品照畫面的美感及點綴。
請問商品照中裝飾與背景物件在畫面中僅是稍作點綴、不做強調、不特寫,可以主張合理使用嗎?
再次感謝老師!
RE:請問這些物件能否作為 拍攝販售商品照 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 章忠信
  • 2020-07-29 07:12:46
  • 223.136.83.178
是不是合理使用,發生爭議時,是法院說了算。
餐廳的目的是供餐,沒有人是為了聽音樂而去餐廳的,但餐廳使用音樂,仍應支付使用報酬。
以他人著作作為販售商品之裝飾與背景物件,雖與商品的關聯性不高,但既有增添商品照畫面的美感及點綴,能不能主張合理使用呢?不必凡事等法院決定,利用人角色互異,想像自己是被利用著作之著作權人,就能體會是否合理了。


RE:請問這些物件能否作為 拍攝販售商品照 的裝飾與背景使用?
  • 城崎
  • 2020-07-29 07:47:16
  • 101.12.49.93
了解,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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