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出版書籍引用音樂劇文字
|
-
Lestat
-
2020-10-29 11:10:23
-
122.116.79.93
-
|
章老師,您好:
如果要出版一本音樂劇的評論集,勢必會引用到音樂劇的大量文字(包含臺詞、歌詞等),請問這樣的引用是否需要取得原音樂劇版權方的授權呢?
|
|
RE:商業出版書籍引用音樂劇文字
|
-
章忠信
-
2020-10-29 22:00:01
-
61.230.77.13
-
|
是不是合理使用,無法抽向判斷,只能依具體個案之事實個別認定。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至於利用情形是否在「合理範圍內」,要依第六十五條第二項判斷,即「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即使是依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合理使用他人著作,還是要依第六十四條規定,以合理方式註明出處。 所以,本議題之重點在於利用的情形,到底是不是在「合理範圍內」,這要依具體個案之事實個別認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