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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伴唱KTV
  • Bamboo
  • 2020-12-30 13:26:21
  • 203.74.1.127
老師您好,想請問若公司內部活動(尾牙、春酒、自強活動)從Youtube找KTV伴唱音樂帶唱歌,並在員工演唱後老闆有包紅包打賞。這會是否需授權? 或是會有侵權不能使用呢?

謝謝您
RE:影音伴唱KTV
  • 章忠信
  • 2020-12-30 21:37:49
  • 223.140.161.252
公開場合,使用網路下載之錄音,供作表演音樂,涉及重製及公開演出他人音樂及錄音著作之行為,應取得授權。
RE:影音伴唱KTV
  • Bamboo
  • 2021-01-07 17:17:42
  • 59.125.117.163
老師您好,若是在限定的空間內使用,如:飯店會議室
對象是固定的,沒有對外開放參加的情形下,
也是屬於公開播送或公開演出需授權的情況嗎

先前查詢相關法條有提到"營利意圖"需授權
不知道老闆包紅包犒賞表演者 與 營利意圖定義 是否算相同...

非常感謝您
RE:影音伴唱KTV
  • 章忠信
  • 2021-01-09 11:34:54
  • 61.230.73.227
著作權法的公開利用行為,場地不是關鍵,成員才是核心。
著作權法所稱的「公開」,從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第十三款及第十五款之「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表」等定義觀之,都是以對「公眾」為之為條件,而關於「公眾」,依該條項第四款規定,「指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從而,只要是對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以外之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提供著作內容之利用行為,都算是著作權法所稱的「公開」。公司員工聚會,不是家庭聚會,即使是在限定的空間內,如:飯店會議室,沒有對外開放參加的情形下,仍屬於公開播送或公開演出而需授權的情況。

又公司之相關活動,係為鼓勵士氣,有利事業經營,會被認為是營利行為,而不是非營利行為。


RE:影音伴唱KTV
  • Bamboo
  • 2021-01-11 09:17:46
  • 59.125.117.163
了解了~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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