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圖片這樣是否符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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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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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9 16: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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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15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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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去年製作了一張徵人啟事(圖片電子檔),內容為公司已取得授權的麻豆圖片再加上美工圖案、文字製作而成。 該圖片(徵人啟事)僅貼於自己臉書及公司網頁上。
沒想到今年與某賣家面交交易,對方取得我住家及工作場所地址,最後一次交易雙方有糾紛,對方遂把我家地址及工作地點公開 ,本人告知該行為違反個資法,沒想到該賣家竟然在未經同意下,將該徵人啟事之美工圖片下載,再上傳於臉書上,公開嗆我上面 都有妳公司的地址(工作場所地址),哪有違反個資法。
本人想詢問的並非個資法,想詢問的是該賣家未經同意即公開使用圖片(本人所製作的徵人啟事美工圖片),是否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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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關於圖片這樣是否符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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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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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07: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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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60.8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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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此一合理使用,不必獲得授權,但仍應依第六十四條註明出處。至於利用著作之合理範圍判定,第六十五條第二項並進一步規定:「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是否可以主張合理使用,發生爭議時,是由法院作最後決定,無人可以自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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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關於圖片這樣是否符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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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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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09: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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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40.20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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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不想浪費司法資源,如果這樣似乎就是一定要提告才知道結果,還是謝謝老師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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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關於圖片這樣是否符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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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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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13: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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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9.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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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合理使用的判斷也沒有那麼複雜,非要法院判定不可。只要角色互異,將心比心,是否合理使用,自己心中一定也已經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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