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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表達個人意見的內容能否為著作權
  • Edwar
  • 2025-03-11 15:32:58
  • 118.163.176.97
最近新聞寫陳沂轉載「未授權截圖」遭起訴,主要是轉載「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粉專上的圖卡,我看圖卡上麼文字應該不符合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且背景圖與虛擬替身應該作者本身未投注很多心力,或許可以說是類AI產生,所以不受著作權保護,因為沒有人的智力結晶在裡面。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RE:單純表達個人意見的內容能否為著作權
  • 章忠信
  • 2025-03-11 22:54:04
  • 118.168.199.131
著作權之侵害會爭執三件事。
一是主張方之標的到底是不是著作?
二是被告到底有沒有使用到主張方之標的?
三是被告使用到主張方之標的,是不是合理使用?
如果,主張方之標的不是著作,就不必再往下討論。
RE:單純表達個人意見的內容能否為著作權
  • Edwar
  • 2025-03-12 14:36:55
  • 220.132.207.65
謝謝老師的分享,我如果認為本件爭執案的著作不是著作,其實也就不必要再討論後續。

很謝謝老師分享一些原則性的知識,這些東西往往是大家一開始都沒有把握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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