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別「正版」與「盜版」?
作者:章忠信
1104◎我從網路拍賣買到DVD作收藏,但其總代理與玫瑰唱片行或百視達在市面上賣的發行商名稱不同,好像是「盜版」,對方說是從知名量販大賣場所購得的。如何區別是「正版」與「盜版」?該DVD上有「強廣字第xxxx號」和「局錄影字第xxx號」,到那裡查證這字號是不是真的?
甚麼是「正版」?著作財產權人自己或授權他人完成的重製物是「正版」,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完成的重製物是「盜版」。「正版」與「盜版」有時從重製物本身完全無法區分。同一家DVD代工壓印廠,依契約獲得授權壓印五萬片DVD,結果非法多壓印三萬片謀利,如何分別那一片DVD是在合法的五萬片或非法的三萬片中?此外,「盜版」被查獲,經與著作財產權人達成和解支付權利金後,其繼續散布的「盜版」也已成為「正版」。
當然,著作財產權人可以在不同地區授權不同代理人發行,也可以在同一地區同時或不同時授權不同代理人發行,完全視契約如何約定。祇要是著作財產權人自己或授權他人完成的各種版本,每一種都是「正版」,「正版」會出現好幾種不同版本,消費者視其喜好選購,收藏者收藏不完,著作財產權人也才能賺不完。
有一個歌手辦現場個唱,先出CD,再出VCD,一、二個月後又有DVD,最後再來個精選集,不久又有改版合集,粉絲繼續拿錢來買就對了。這是市場行銷的手法,沒有所謂對不對。
不是從正常管道買到的著作權商品,很難查證是不是「正版」,因為完全盜版,可以作得與正版一模一樣,很難分辨。在玫瑰唱片行或百視達買的,應該是「正版」沒問題,因為這些是知名授權管道,自拍賣網、大賣場或夜市地攤所購買的,就不一定了,這就叫作「風險」,也是智慧財產權制度透過授權行銷以確保「正版」品質,但價格較貴的原因。
如果市面上買到的著作權商品很忠實地註明總代理公司或新聞局核准發行的影片字號,當然可以向公司或行政院新聞局查證,如果是虛編的,或是完全盜版,作得與正版一模一樣,再如何查也無意義。行家可以憑經驗判斷,外行的就假裝是「正版」,快快樂樂地收藏,別自討沒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