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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出書嗎?應該注意甚麼細節?

作者:章忠信
1263◎可以自己出書嗎?應該注意甚麼細節?若一定經過出版社,可以如何談條件?

法律上並未規定出書一定要透過出版社,著作權法第十條也規定,著作完成就受著作權法保護,不必作任著作權申請或登記。至於向國家圖書館申請ISBN國際書碼,作為書籍的全球身分證,也很容易,自己就可以辦理。依據圖書館法,出書時,應送二本書給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圖書館典藏,這是行政規定,不送也不影響著作權的享有,頂多受罰款而已。

不過,專業的時代,任何事透過專業人員處理,較有效率。出書透過出版社,可以免去出版、印刷與行銷的繁瑣業務,對於不是專業出版的作者,好處多於壞處。至於出版契約的條件,就要視個人知名度與著作未來市場而定,要注意是著作利用的授權,還是著作財產權的讓與,是一次付清報酬,還是依銷售量決定,可不可以出電子書、上網,或包括大陸、全球與否,這些也是一種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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