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內拍攝的照片使用疑義?
作者:章忠信
1496◎有民眾到我們博物館參觀時,在館內照了很多相片,有些是館內陳設與布置,有些是館外專業創作者在館內展出的作品。最近這位民眾要參加博物館活動攝影比賽,向本館徵求授權,我們有權給予授權嗎?
博物館內部建築及陳設可能無法主張著作權,因為不屬於著作權法任何類別的著作,至於布展中的圖文則可受著作權保護。
民眾到博物館或美術館參觀過程中的拍照,若是自用,沒有公開使用,可以主張是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的合理使用,但若是參加公開活動之使用,並非是合於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
很多博物館或美術館禁止民眾在參觀過程中拍照,是要避免認定上的爭議,有時也是為維持展秩序及其他參觀民眾權益。
本案民眾在館內的攝影要公開他用,不管有無營利,都應該獲得授權,關於博物館展品的拍照,博物館無權代為授權,應請其洽創作者,不過,如果不是針對展品的特寫,只是鏡頭帶過,應該還是屬於第五十二條的正當目的之合理使用,因為不可能所有鏡頭帶過的創作都要獲得授權,這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