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該有的兩種本事
作者:章忠信
114.11.23 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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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要有兩種本事:「複雜事,簡單說」及「簡單事,複雜說」。
事務所裡的律師:
(接案前)這個案子很複雜,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以下省略一千字),還好交給有經驗的我,你可以放心。
(接案後)這個案子沒有你想像的複雜,簡單的說,就是它是雞蛋,不是芭樂,只要耐心孵,別讓它破掉,就能生出小雞。
課堂上的老師:
事情並不簡單:這件命案,除了兇手一時氣憤,有沒有其他可能?雙方積怨已深?加害人生長背景?當天早上夫妻吵架?被告挑釁致禍?社會暴戾風氣?
事情沒那麼複雜:這件爭議只要掌握利益應該合理分配的原則,就知道該怎麼處理。
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作文抄書上的文句,會侵害著作權;依據書本說的方法去做,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