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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活動使用他人著作
  • Edwar
  • 2026-06-08 11:49:47
  • 220.132.207.65
老師您好,近期想要在公司舉辦一個玩電動賽車遊戲活動,我們只是自己在公司內部活動,並未收取任何費,也未營利,並未公開讓外面的人可參與,並且我將其中一個遊戲場景印刷出來製作看板,不知道剛剛上面的行為是否都要取得授權?

個人覺得可以活動內容可以適用第五十五條,以及遊戲場景印刷出來製作看板可以適用第五十一條。
RE:公司活動使用他人著作
  • Edwar
  • 2026-06-08 17:01:09
  • 118.163.176.97
遊戲場景印刷出來製作看板不適用第五十一條,剛剛搞錯了。
RE:公司活動使用他人著作
  • 章忠信
  • 2026-06-09 10:59:21
  • 118.168.203.144
公司內部活動,即使未收取任何費、未營利、未公開讓外面的人參與,將遊戲場景印刷出來製作看板,應該都要取得授權。

一般認為,公司活動不管是提升內部凝聚力或士氣,或是公司形象,都與公司設立之營運有關,具營利性質,難以適用著作權法第五十五條之非營利偶然活動。

第五十一條必須係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使用,當然也不適用於公司內外部活動。
RE:公司活動使用他人著作
  • Edwar
  • 2026-06-23 15:29:45
  • 118.163.176.97
謝謝老師回應,看起來原則上使用他人的著作就是要取得授權,是否有合理使用,可能還是要去看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當然這個最後還是要經由法院來認定。
RE:公司活動使用他人著作
  • 章忠信
  • 2026-06-24 15:58:54
  • 203.69.207.54
是的,合理使用通常都是未經授權而先利用後,著作權人出面主張權利時,利用人的抗辯,期待能夠免責。
如果可以,自己創作,或是取得授權再利用,就可以避免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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